吉林财经大学医院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
为规范吉林财经大学医院医疗废物分类、收集、暂存、转运、交接、处置全流程管理,防范院内交叉感染、环境污染、人身伤害等安全风险,保障全校师生、医护及后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》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(2021 年版)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校诊疗、体检、疫苗接种、健康教育、校医出诊等实际工作场景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校医院所有诊疗科室、药房、检验科、处置室、观察室、预防接种室、健康体检中心、消毒供应区域;全体医护人员、药房人员、检验人员、保洁转运人员、实习进修人员、临时工作人员;所有在校内产生、收集、转运、暂存医疗废物的全部环节。
第三条 管理原则
(一)责任制原则:校医院主要负责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,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医废管理直接责任人,实行逐级追责。
(二)分类处置、严禁混放:五类医疗废物单独收集、单独包装、单独转运,禁止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、可回收垃圾混合投放。
(三)全程闭环可追溯:落实双人交接、台账登记、电子+纸质双记录,做到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责任可究。
(四)安全无害化原则:规范防护、规范包装、密闭转运,统一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无害化焚烧处理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
第四条 管理领导小组
组长:校医院院长 副组长:院感负责人 成员:各科室护士长、药房负责人、检验科负责人、医废专职转运管理员、保洁主管。 主要职责:审定管理制度、年度培训计划、应急处置预案;定期开展医废专项督查;对接属地卫健、生态环境部门及第三方处置单位;统筹医废设施、防护用品配置。
第五条 各岗位具体职责
1. 院感管理岗 负责制度落地、全员培训、日常督查、问题整改;定期核查医废台账、包装、暂存点消毒记录;组织职业防护、泄漏应急演练;上报医废相关突发安全事件。
2. 各临床、医技科室 科室指定1名兼职医废管理员,负责本科室源头分类、规范装袋封口、标签填写;每日自查垃圾桶、利器盒使用情况;医护人员严格执行分类投放操作,杜绝锐器混入黄色垃圾袋。
3. 药房 负责过期、变质、淘汰、被污染药品等药物性废物单独归集、登记,统一移交医废暂存间;麻醉、精神类废弃药品按特殊药品管理规定单独封存上报处置。
4. 检验科 废弃血液、体液标本、培养基、试剂、废消毒剂、含汞废弃体温计血压计等按感染性、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,高致病性标本就地灭菌后再封装转运。
5. 医废专职转运人员 穿戴全套防护用品,按规定路线、固定时间上门收集各科室医废;核对包装、标签、重量,规范转运至专用暂存库房;做好暂存点、转运工具每日清洁消毒;与第三方处置单位双人签字交接、留存台账;发生泄漏、破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。
6. 保洁人员 仅负责生活垃圾清运,严禁触碰、转运医疗废物;发现医废包装破损、错投、溢满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,不得私自处理。
第三章 医疗废物分类标准及收集规范
第六条 五大类医疗废物分类及包装要求
(一) 感染性废物(黄色防渗塑料袋,鹅颈式双层扎口)
(一)范围:被血液、体液、分泌物、排泄物污染的棉签、纱布、一次性手套、口罩、输液贴、一次性床单;废弃注射器、输液器等一次性医用耗材;废弃血液、体液检验标本;隔离患者产生的所有废弃物、废弃疫苗外包装污染物。
(二)收集要求:袋装盛装至3/4容积必须封口,采用鹅颈结方式扎紧,严禁敞口存放;传染病相关污染物采用双层黄色包装袋封装。
(二) 损伤性废物(黄色硬质防穿刺利器盒,一次性不可复用)
(一)范围:使用后针头、缝合针、采血针、手术刀、玻璃安瓿、破碎玻璃试管等锐器。
(二)收集要求:利器盒放置于诊疗操作就近位置,锐器立即投入,禁止徒手折弯、回套针帽;利器盒盛装至2/3容积即刻封闭锁死,严禁再次开启使用;不得将锐器投入黄色垃圾袋。
(三) 病理性废物(密闭黄色专用防渗容器)
(一)范围:诊疗中废弃人体组织、胎盘、病理切片废弃组织、医学实验动物尸体及组织。
(二)收集要求:密闭冷藏存放,24小时内必须转运处置,单独粘贴醒目警示标签。
(四) 药物性废物(黄色专用包装袋单独收集)
(一)范围:过期、淘汰、变质、受潮污染的各类药品、废弃疫苗、废弃血液制品、废弃抗肿瘤药物。
(二)收集要求:大批量废弃药品单独打包登记;少量废弃药品可并入感染性废物,必须在标签备注“含药物性废物”。
(五) 化学性废物(红色耐腐蚀密封容器)
(一)范围:废弃化学试剂、废消毒剂、含汞废弃体温计、血压计、实验室有毒废液。
(二)收集要求:分类密封存放,标注化学名称、危害特性,批量危化废物交由专业危废处置机构处理,禁止随意倾倒。
第七条 标签填写规范
每袋(盒)医疗废物封口后必须粘贴统一警示标签,清晰填写:产生科室、废物类别、产生日期时间、经手人姓名、重量;高危险废物需额外标注警示说明。
第八条 禁止性规定
1. 严禁医疗废物混入黑色生活垃圾袋、蓝色可回收垃圾袋;
2. 严禁私自拆解、倒卖、丢弃、掩埋、焚烧医疗废物;
3. 严禁跨科室随意转运、露天临时堆放医疗废物;
4. 严禁使用破损、渗漏、无警示标识的不合格包装袋、利器盒。
第四章 医疗废物内部转运管理
第九条 转运时间与路线
1. 固定转运频次:每日上午9:00、下午16:00各转运1次;节假日、节假日值班期间每日至少转运1次。
2. 转运路线:避开教学楼、食堂、学生宿舍等人流密集区域,走后勤专用通道,不得途经门诊大厅、体检等候区。
第十条 转运操作规范
1. 转运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、医用防护服、橡胶手套、防护口罩、护目镜、防滑胶鞋;
2. 转运工具为密闭专用医废转运箱,转运前检查所有包装封口完好、标签齐全;包装破损、渗漏一律就地消毒重新封装后方可转运;
3. 转运途中不得打开包装袋、不得抛掷、拖拽医废包装物;发生遗撒立即封锁现场,启动泄漏应急预案;
4. 每次转运结束后,使用1000mg/L含氯消毒剂对转运箱内外、转运车辆全面擦拭消毒,晾干存放并做好消毒记录。
第四章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
第十一条 暂存库房硬件要求
1. 校医院设置独立封闭式医疗废物专用暂存间,远离食堂、饮用水源、师生活动区域,设置明显“医疗废物、危险警示”标识;
2. 具备防渗漏、防鼠、防蚊蝇、防蟑螂、防盗、防雨、通风条件,地面做防渗防腐处理,配备洗手池、消毒用品、应急吸附沙土、防护用具;
3.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暂存间,门口上锁管理,仅医废专职管理员持钥匙出入。
第十二条 暂存存放时限要求
1. 常温下医疗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;夏季高温季节贮存不超过 24小时;
2. 各类医废分区有序密闭堆放,不同类别废物不得混堆;暂存间每日上、下午各消毒1次,留存消毒台账。
第五章 交接、台账与集中处置
第十三条 交接流程
1. 校医院与具备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第三方企业签订正式处置协议,明确转运频次、处置方式、双方安全责任;
2. 每次转运出库时,医废管理员、第三方转运司机双人现场核对医废类别、总重量、包装数量,双方在《医疗废物转移联单》签字确认,联单一式五份,校医院留存联保存不少于3年;
3. 禁止向无资质单位、个人移交医疗废物。
第十四条 台账管理要求
1. 建立《科室医疗废物收集登记台账》《院内转运台账》《暂存间消毒台账》《人员培训台账》《转移联单归档台账》;
2. 台账内容包含:日期、科室、废物类别、数量、重量、经手人、转运人、处置单位、消毒时间、消毒剂浓度;
3. 所有纸质台账、电子记录归档保存不少于3年,随时接受卫健、环保部门监督检查。
第六章 人员培训与职业防护
第十五条 培训管理
1. 每年至少开展2次全员医疗废物专项培训,新入职、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完成岗前医废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;
2. 培训内容:法律法规、本制度、五类废物分类标准、包装封口操作、职业暴露防护、泄漏应急处置、手卫生、消毒规范;
3. 留存培训签到表、课件、考核试卷、培训照片归档。
第十六条 职业健康防护
1. 医院统一足量配备防护口罩、一次性防护服、橡胶手套、护目镜、隔离衣、消毒用品;操作人员必须按级别规范穿戴防护用品;
2. 发生针刺伤、体液喷溅等职业暴露,立即按院感流程紧急局部处理、上报、追踪随访、预防性用药,做好暴露事件登记;
3. 定期为医废转运、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开展职业健康体检,建立个人健康档案。
第七章 意外事故应急处置
第十七条 适用场景
医疗废物流失、泄漏、遗撒、包装破损、锐器刺伤、医废被盗倒卖、火灾污染等突发安全事件。
第十八条 应急处置流程
1. 第一时间封锁污染区域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,上报院感负责人、医院领导小组;
2. 操作人员穿戴全套防护用品,用吸水沙土覆盖泄漏废液,使用2000mg/L含氯消毒剂由外向内反复擦拭消毒,污染物全部收集归入感染性医疗废物;
3. 发生流失、被盗事件,立即上报属地卫生健康委、生态环境局、公安机关,配合溯源调查;
4. 详细记录事件经过、处置措施、污染范围、责任人,形成事件处置报告存档。
第八章 监督、考核与责任追究
第十九条 日常监督检查
1. 院感岗每日现场抽查各科室分类投放、包装封口、标签填写情况;每周开展暂存间、转运工具专项检查;每月开展全院医废管理全覆盖督查;
2. 建立问题整改台账,对错投、混放、包装不规范、台账缺失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,限期闭环整改。
第二十条 奖惩与追责
1. 将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纳入科室绩效考核、个人年度考核;规范落实到位予以绩效奖励;多次违规拒不整改扣除科室绩效;
2. 出现私自丢弃、倒卖、混放造成环境污染、传染病传播事件,依法追究当事人、科室负责人行政责任;触犯法律法规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