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财经大学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制定目的
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要求,严格执行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《吉林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《吉林省医务人员收受“红包” 处理规定》,结合我校校医院服务在校师生、教职工及家属的工作实际,规范全院医护、医技、药房、收费、全体从业人员职业行为,弘扬“敬佑生命、救死扶伤、甘于奉献、大爱无疆”职业精神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防范医疗不正之风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吉林财经大学医院全体在岗人员,包含:执业医师、护士、检验、放射、药房等医技人员;收费、院感、公卫、行政管理人员;保洁、后勤外包人员;实习、进修、临时聘用医务人员。
第三条 工作原则
(一)党建引领:医院党支部为医德医风建设责任主体,实行党支部书记、院长双第一责任人,科室主任、护士长一岗双责;
(二)教育为先:常态化开展医德、党纪、卫生法规警示教育,抓早抓小;
(三)全员监督:内部自查+师生外部监督相结合,畅通投诉渠道;
(四)考核挂钩:医德考评结果与绩效、评优、职称晋升、岗位聘用直接关联;
(五)从严处置:对收受红包、回扣、过度诊疗、违规收费等行为零容忍。
第四条 工作目标
1. 全员牢固树立廉洁行医、文明服务意识,无重大医德违纪、医疗投诉事件;
2. 杜绝收受红包、医药回扣、违规推销保健品、诱导过度检查治疗等行业乱象;
3. 规范医患沟通,师生就医年度综合满意度≥95%;
4. 建立教育、监督、考评、奖惩、整改闭环长效管理机制。
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岗位职责
第五条 医德医风工作领导小组
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、院长任副组长,副院长、各科室负责人、党员代表、师生行风监督员为成员的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,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,主要职责:
1. 制定年度医德医风建设方案、学习计划、考核细则;
2. 组织医德教育培训、典型宣传、警示教育;
3. 受理师生投诉、信访,开展调查、核实、处理与回访;
4. 组织年度医德考评,审定奖惩意见;
第六条 层级管理责任
(一)院领导:全面统筹全院医德医风建设,定期开展科室行风督导;
(二)科室主任、护士长:本科室第一责任人,负责日常教育、行为自查、问题即时整改,每月开展科室医德小结;
(三)全体职工:严格遵守医德规范,主动自查自纠,拒收红包、拒绝不正当利益,规范文明服务。
第三章 医德规范与廉洁从业禁止条款
第七条 通用医德行为规范
(一)救死扶伤,以人为本。对待学生、教职工一视同仁,不分身份、关系,热情接诊、耐心问诊;
(二)文明规范服务。统一着装、佩戴工牌,使用文明用语,禁用服务忌语,不推诿、训斥、刁难就诊人员;
(三)严守诊疗规范。合理开药、合理检查,不夸大病情、不诱导不必要治疗;规范书写病历、处方,杜绝伪造、篡改医疗文书;
(四)保护师生隐私。严格保密学生体检档案、患病记录、传染病信息,严禁私自泄露、外传患者个人信息;
(五)团结协作,互尊互学,不科室壁垒、不相互拆台;
(六)严谨自律,主动钻研业务,提升校医院常见病、传染病、校园应急救治服务能力。
第八条 廉洁从业负面清单
全员严格执行吉林省廉洁从业细则,严禁下列行为:
1. 严禁收受、索取师生红包、礼品、购物卡、宴请;当场无法拒收的红包,24 小时内上交院办公室登记,退还患者或冲抵就诊费用;逾期不上交视为主动收受红包,从严处理;
2. 严禁收受药品、器械、耗材厂商回扣、提成、赞助,不得参加经销商付费宴请、旅游、娱乐活动;
3. 严禁通过开药、开检验项目赚取商业提成,不得统方、泄露药品耗材使用数据牟利;
4. 严禁欺诈骗保,串换药品、分解收费、超标准收费、乱收项目;严格执行校园医保、公费医疗政策;
5. 严禁向就诊师生推销保健品、医美、校外药品、护理服务并牟利;不得指定校外药店、医疗机构赚取介绍费;
6. 严禁泄露师生病历、体检、传染病筛查等隐私信息;
7. 严禁私自外出执业、出租出借医师护士执业证书;
8. 严禁工作期间脱岗、玩手机、闲聊,消极怠工延误诊疗,发生医患冲突。
第四章 常态化教育学习制度
第九条 固定学习机制
(一)月度集中学习:每月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开展1次医德专题学习,学习廉洁从业准则、卫生法规、省内典型违纪案例;
(二)岗前培训:新入职、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完成医德医风岗前教育,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;
(三)季度警示教育:每季度组织观看医疗卫生行业违纪警示案例、通报省内医务人员红包回扣处理典型;
(四)年度专题研讨:年末开展医德医风自查自纠专题会,全员撰写个人医德小结。
第十条 典型示范教育
1. 对拒收红包、收到师生锦旗、感谢信、应急救治表现突出职工院内通报表彰;
2. 树立院内党员医德先锋岗,发挥党员示范作用;
3. 对违规人员开展全院通报批评,以案示警。
第五章 多元监督管理机制
第十一条 院内内部监督
(一)日常巡查:领导小组每周抽查门诊、药房、收费窗口服务态度、在岗纪律;
(二)科室自查:各科室建立医德自查台账,每月排查服务、廉洁、收费风险;
(三)重点岗位监管:药房、收费、医师处方定期开展用药合理性、收费项目抽查,建立用药点评制度。
第十二条 师生外部监督
(一)行风监督员制度:每学年聘请学生代表、教职工代表、离退休教师 3-5 名校内医德义务监督员,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收集意见;
(二)多渠道投诉渠道:门诊大厅公示投诉电话、意见箱、院长线上留言渠道;
(三)满意度调查:门诊、体检、处置后发放线上、纸质医德医风满意度问卷,每月统计分析不满意事项;
(四)公开公示制度:药品价格、诊疗收费标准、医保报销政策、医务人员廉洁承诺上墙公示。
第十三条 投诉处理闭环流程
(一)登记:所有投诉当日完整登记(投诉人、事由、涉事人员、诉求);
(二)核查:3个工作日内完成谈话、取证、科室核实;
(三)处置:一般服务类问题责令当事人书面检讨、立即整改;违纪违规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处理;
(四)回访:处理完毕5个工作日内回访投诉师生,确认整改成效;
(五)存档:全部投诉材料归入科室及个人医德档案,长期留存备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