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财经大学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制定目的
为规范校医院消毒、灭菌、隔离操作流程,预防控制院内交叉感染,保障在校师生、医务人员身体健康与医疗安全,依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》《消毒管理办法》《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(WS/T 367)》《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三项标准(WS 310)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,结合我校校医院诊疗服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校医院所有诊疗科室(内科、外科、换药室、处置室、观察室、药房、化验室)、医护人员、保洁、实习进修人员,覆盖所有诊疗器械、医用物品、诊疗环境、织物、医疗废物、手卫生等全流程消毒灭菌管理工作。
第三条 管理原则
(一)预防为主、标准预防:所有患者血液、体液、分泌物、排泄物均按传染性污染物处置,落实全员防护。
(二)分类处置、先洗后消:复用器械遵循去污 — 清洗 — 消毒 — 灭菌 — 储存流程;感染患者使用器械先消毒再清洗。
(三)谁操作、谁负责,全程可追溯,所有消毒灭菌工作必须登记存档备查。
(四)优先物理消毒灭菌法,化学消毒仅用于不耐热物品,规范使用消毒剂并定期浓度监测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
第四条 院感管理领导小组(全院级)
组长:医院院长;副组长:护士长;成员:各科室医护负责人。
1. 审定消毒灭菌管理制度、年度院感防控方案,配置消毒设备、消毒耗材。
2. 每季度召开院感工作会议,督查消毒灭菌落实情况,处置院内感染隐患。
3. 组织全院消毒灭菌、院感知识培训、考核与应急演练。
第五条 科室管理职责
1. 科主任为本科室消毒灭菌第一责任人,护士长具体执行日常监督、台账管理、人员培训。
2. 各科室设置兼职院感员,负责每日消毒执行、消毒剂浓度监测、消毒记录填报、设备日常巡检。
3. 保洁人员严格执行环境、地面、物表分区清洁消毒规范,布巾、地巾分区专用、标识管理。
第六条 操作人员岗位职责
1. 消毒灭菌操作人员须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,高压灭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。
2.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严禁简化流程、违规使用消毒剂、带病运行消毒设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