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财经大学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制定依据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安全生产法》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《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》(WS 308-2019)、《吉林财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结合校医院门诊、药房、治疗室、配电室、物资库房、消毒区域等医疗场所火灾风险特点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工作方针
坚持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,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,执行“管医疗业务必须管消防安全”,构建全员、全岗位、全时段消防安全管控体系。
第三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吉林财经大学医院全体医护、行政、收费、保洁、实习人员,进入院区就诊师生、施工维保人员;覆盖门诊诊室、处置室、药房、药品库房、放射室、走廊疏散通道、垃圾存放点等全部院区区域。
第四条 核心定位
校医院属于人员密集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,存在酒精、医用消毒液、纸质病历、药品包装、电气医疗设备、氧气钢瓶等多重火灾危险源,必须强化每日巡查、重点管控、定期演练。
第二章 消防安全组织与岗位职责
第五条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
1. 消防安全责任人(医院院长、党支部书记)为校医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院区消防工作:审定消防制度、年度消防工作计划;保障消防经费、设施更新、隐患整改资金;组织月度消防研判会;牵头消防应急演练;火灾事故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保卫处;对消防安全事故承担首要责任。
2. 消防安全管理人(副院长、医务科科长) 具体落实日常消防管理;组织每日防火巡查、每周专项检查;建立消防台账,跟踪火灾隐患闭环整改;组织全院消防培训;管理灭火器、消火栓、应急照明等设施;制定院区灭火疏散预案;对接学校保卫处、消防救援机构。
3. 消防工作联络员 由办公室行政人员兼任,负责巡查记录归档、消防物资申领、培训通知传达、隐患上报、演练资料留存。
第六条 各岗位消防职责
1. 医护岗位 规范管理酒精、碘伏、消毒喷剂等易燃医用耗材;严禁诊疗区吸烟、违规使用明火;下班关闭诊疗设备、切断区域电源;熟悉就近消防器材、疏散路线;掌握初期火情处置方法。
2. 药房、库房管理员 药品、酒精、有机溶剂分区隔离存放,限量储存;库房严禁私拉电线、禁止充电设备入库;每日检查库房通风、电器线路;易燃耗材单独上锁管理,做好出入登记。
3. 收费、行政、保洁 不堵塞走廊、安全出口、防火门;及时清理纸质病历、纸箱、医疗废弃物等可燃物;保洁不得占用消火栓、遮挡疏散标识;保洁设备充电专人看管,人走断电。
4. 全体人员通用义务 主动参加消防培训与演练;劝阻吸烟、私拉电线等消防违章;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警、上报、就地扑救;不得损坏、挪用、遮挡任何消防设施。
第七条 义务消防小组
由医护、行政骨干组成,共6-8人,明确灭火组、疏散引导组、警戒救护组分工;负责初起火灾扑救、就诊师生疏散引导、火场警戒、伤员临时安置。
第三章 消防安全日常巡查与检查制度
第八条 每日防火巡查
巡查责任人:当日值班护士长、值班医生,每日上、下午、晚间各 1 次,夜间增加重点点位巡查,填写《校医院防火巡查记录表》,签字留存。 巡查核心内容:
1. 各诊室、药房有无吸烟、明火、违规大功率电器;
2. 酒精、消毒液储存是否规范,有无渗漏、超量存放;
3. 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无纸箱、轮椅、杂物堵塞,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关闭;
4. 消火栓、灭火器、应急灯、疏散指示标志完好、无遮挡;
5. 氧气钢瓶摆放稳固,远离热源,阀门无泄漏;
6. 诊疗设备、插排无过载、线路无老化、裸露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