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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财经大学医院护理查对制度
文章来源:校医院 作者:校医院 发布时间:2026-06-23 15:38:14 点击数:

吉林财经大学医院护理查对制度

 

一、总则

1. 为规范门诊、留观护理操作流程,防范给药、采血、治疗、输血等环节护理差错,保障在校师生就诊安全,依据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,结合校医院护理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。

2. 全院所有在岗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,护士长负责日常督查、定期考核,所有查对操作需规范登记、双人核对、实名签字。

3. 患者身份识别禁止仅依靠床号,必须采用姓名+门诊号两种方式核对,意识不清、未成年就诊者由陪同人陈述姓名核对。

二、医嘱查对制度

1. 处理、转抄处方、治疗单、输液卡、护理记录时,逐项核对就诊人姓名、性别、门诊号、诊断、诊疗项目,执行后标注执行时间并签全名。

2. 医嘱执行要求:班班查对、每日总查对1次,每周护士长组织全员大查对1,每次核对做好登记,所有参与核对人员签字确认;上一班未核对医嘱由下一班完成复核。

3. 临时医嘱、特殊治疗医嘱必须经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;发现医嘱字迹模糊、用药剂量不合理、配伍禁忌等疑问,立即联系开单医师核实,严禁擅自更改、盲目执行。

4. 仅抢救时可执行口头医嘱:护士必须大声复诵一遍医嘱内容,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;保留全部空安瓿,抢救结束6小时内由医师补录书面医嘱,双人核对空安瓿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置。

三、给药、注射、输液、发药查对制度(三查八对一注意)

(一)三查

操作前查、操作中查、操作后查。

(二)八对

姓名、门诊号、药名、剂量、浓度、用法、给药时间、药品有效期。

(三)一注意

全程观察患者用药后有无皮疹、头晕、心慌、恶心等不良反应,及时处置并记录。

1. 备药前检查药品:外包装、标签完整性、有效期、批号,查看药液有无浑浊、沉淀、渗漏、瓶身破损,片剂有无受潮变色,不合格药品严禁使用。

2. 摆药、配药完成后,必须经第二名护士复核无误,才可给患者给药、输液、注射

3. 给药前主动询问过敏史;青霉素、头孢类等易致敏药物必须按规范做皮肤过敏试验,皮试阴性方可用药;皮试结果双人核对登记。

4. 同时输注多种药物时,严格核查药物配伍禁忌;毒麻、限剧药品双人反复核对,使用后留存空安瓿,专项登记签字。

5. 患者对药品、治疗提出疑问时,立即停止操作,重新核对处方、药品、患者信息,查清问题后方可继续执行

四、标本采集、送检查对制度

1. 采血、咽拭子、大小便等标本采集前,核对:就诊人姓名、门诊号、标本类型、检验项目、采集容器标签信息。

2. 床边采集时双人核对患者身份与试管条码,严禁提前粘贴标签;采集后再次核对,在检验申请单签执行护士姓名。

3. 标本送检前统一复核,杜绝错拿、漏送、信息错配标本,不合格标本退回重新采集。

五、门诊治疗、换药、雾化、清创查对制度

1. 操作前核对患者姓名、就诊项目、治疗部位、使用耗材、药品规格。

2. 一次性医用耗材核对名称、灭菌有效期、包装完整性,过期、破损耗材禁止使用。

3. 特殊侵入性护理操作必须双人核对医嘱与患者信息,操作后记录治疗过程、患者情况并签字。

六、饮食、留观患者查对制度

1. 留观患者核对姓名、护理级别、饮食禁忌、过敏标识,发放餐食前再次确认。

2. 定时巡视留观患者,核对生命体征监测记录、给药时间、各项处置执行情况,避免漏治、错治。

七、物资、消毒物品查对制度

(一)无菌物品使用前查对:灭菌日期、有效期、包装完整性、化学指示卡变色情况。

(二)医用耗材、药品入库、领用,核对厂家、规格、批号、数量、有效期,分类登记管理

八、奖惩与追责

1. 护士长定期抽查查对执行、登记、签字落实情况,未按制度落实者予以绩效扣分、院内通报。

2. 因未执行查对制度引发护理差错、医疗纠纷,按照校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、核对人责任;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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