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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财经大学医院门、急诊首诊负责制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-11-06 09:32:28 点击数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门、急诊首诊负责制

一、门诊首诊负责制

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,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。对非本科疾病患者,应详细询问病史,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,认真书写门诊病历,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。对边缘性疾病患者,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。必要时,可请有关科室会诊。严禁相互推诿。

二、急诊首诊负责制

1、一般急诊病人,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,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生。

2、重危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,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,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,在接诊医师到来后,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。如提前离开,在此期间发生问题,由首诊医师负责。

3、如遇复杂病例,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,首诊医师应首先实施必要的抢救,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,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、护士等有关人员。当调集人员到达后,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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